说实话何莎莎是真的很羡慕,她现在虽然对谈恋爱没有兴趣,可像余凤纪那样有能力,长的好看,又死心塌地的男人真的很少很少了。而且余凤纪在单位里的人品也很可靠啊!至少比霍北疆强。
想到霍北疆,何莎莎的脑回路跟江洋的完全处于一条线上。做为娘家人,他们迫切的想要帮南绯换个男人,可惜胳膊拧不过大腿,只能认怂。
“你不说傻,你只是没想到而已!其实是可以理解的。”真的,何莎莎特别理解傅辛伍。
傅辛伍干脆把鞋子脱了,盘腿坐在长椅上,示意何莎莎也坐下,别站在她面前,她抬头看的太累。
何莎莎知道她是有话要跟自己说,只好坐下。
“你说吧!”
“我要出国继续学习你是知道的。”
何莎莎点头。
“我学习之后还想要参加国际红十字协会,当一名志愿者去帮助处在战乱中的人民。”她小时候在霍家长大,身上同样有霍家人的坚毅品质和帮助别人的热忱想法。
金钱自由,背景雄厚的背景下,她出生的就站在别人的终点。一度她对未来迷失了方向,当医生是因为受到妈妈的影响,但是对于未来她却提不起劲。
后来受到小舅妈的感染,让她重新对未来充满斗志,也让她找到了以后为止奋斗一生的目标。
“那你要几年才能回来?”
傅辛伍算了算,“七八年吧!想要当一名出色的医生,是需要经验的积累和学习,这些都是没有捷径的,没有谁可以做到从大学毕业就能成为名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