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那人叫他少爷,心底倒是没多大的错愕,她本就从一开始就没把原恪当作是牛郎,以那身衣服还有手表,再加上他身上略偏向外国人的谈吐,隐隐就猜出了他应该出自贵族。x23.
只是当时隐隐约约有这个念头的时候,也已晚了,那混蛋扮猪吃老虎,该做的不该做的,全都做了!
染柒前一个月发觉时,曾经以他根本不是牛郎这个理由把他赶出去过一次,任由他说他记错了也没有心软。
只是那天,她饿了一天
被大厨原恪养叼了的胃,连外卖都吃不下去,再来,她也不想打扫卫生,于是,又把在门外蹲了一天,可怜兮兮的人给请了进来。
原恪的记忆恢复多少染柒没再问过,过一天是一天,现在这些人找上门来,她才有点类似于心慌的感觉。
相伴了那么多天的人,生活的气息早已混杂在一起,要是原恪离开了
然而,就在这一忧虑中,染柒直接忽视了那群人对她投来的极其敬佩的目光。
也忘了叫原恪起来。
为首的那人心情的确的是极其复杂的。
少爷向来都是冷淡矜贵,沉默寡言的,别说让他下跪,就算给他一枪,他也能不管那流出来的鲜血和剧痛,面不改色地掏出枪来,反打回去!
他这人代表着整个蒂斯特家族的高傲,生来权利的顶端,便有着象征贵族的疏离气息。
但现在
面前这个跪在键盘上面壁还面的一脸欢快的幼稚男人,仿佛还能看到他身后已经摇成螺旋桨的尾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