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穆前辈学习。”蓝煜不甘示弱。
再有,某天中午两个人坐在食堂餐厅里吃饭的时候,正好看到舒曼她们在找位子,就招呼到了一起。
舒曼看到蓝煜穿的那件毛衣因为伏案工作,袖子那里起球了,提醒了一句:“你的毛衣起球了,得处理,要不影响形象。”
蓝煜随手揪掉那几个小毛球:“知道了,谢谢。”
穆建成正好借题发挥:“穿这种破烂出门,真给我们这些当秘书的丢人。”
“不就起几个球吗?这衣服哪儿烂了?怎么就丢人了?”蓝煜顿时炸毛了。他身上这件毛衣买的时候没打折,花了好几百块钱。要知道,他作为一个还没毕业的大学生,之前一个月的生活费也就才一千多块。他现在浑身上下加起来顶他过去大半个月的生活费呢。
“这种廉价货,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们李氏不行了。我们这些高级秘书,出去可是代表企业的。穿成你这样,会被对方老总看不起。”穆建成认为,作为李氏集团的高级白领,虽说不用非得像总裁他们那样穿高定,但是起码也应该是奢品、一线,来体现身份和价值,同时也彰显企业的实力。当然,他负担的起,也是这么穿的。而且,他知道,舒曼她们日常穿的职装、拎的包,也都是跟他差不多消费层次的。
蓝煜初入职场,当初买衣服的时候,只想着干净利落了,没考虑那么多。现在听穆建成这么说,又想到宣城时于天笑打量完他之后的那种轻视的神情,顿时哑口无言。
“毛衣起球跟价钱没关系。我也有毛衣起球了。”就在蓝煜无地自容的时候,舒曼开口了。蓝煜和穆建成对她的话有些吃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