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诸神之战,以及二次创世之后的世界早期,一直充当着主位面大反派,被称呼为“鬼族”的格尔萨人,在极盛时期,可谓是东平暴诺(诺德),南镇萨精(萨满夏尔人和精灵),西定大陆,北临冰海。当真是不可一世,所向披靡。不过,陆希却觉得,这群把独眼巨人甚至比蒙巨兽都拖着当宠物养的家伙,虽然听起来很牛叉,但本质上其实是一群无可救药的逗比。这么想,也许对已经去世了的教宗阿姨不是太礼貌,但陆希确实是这么认为的——这当然是从奥格瑞玛大荒原各地的那些格尔萨帝国遗迹来判断的。
虽然过去了那么多时日,当初建立在奥格瑞玛大荒原上的格尔萨人城市和要塞已经百不存一。而是,哪怕仅仅只剩下残垣断壁,依然美轮美奂,气势恢宏。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格尔萨人真的是相当奢靡的一个民族。
此外,几乎所有的城市遗迹中,都能找到大型的献祭祭坛和万人坑,以及堆积如山的尸骨残骸,说明这个种族确实就像历史所说的那样,特别喜欢用活人献祭——祭品有敌人,有战俘,有奴隶,同样也有自己人。
远古的社群,人力其实是相当宝贵的资源。可这个种族却如此地浪费,玩起国家恐怖主义也一点掩饰都没有,也怪不得最后会被各族联合起来推平了。就算是他们“忠诚”的奴仆兽人、半人马、巨魔也都站在了他们的对立面,在这灭族浩劫中狠狠地推了一把。
此外,其逗比、愚蠢和奢靡之处,不仅仅表现在喜欢用大量活人献祭,外加上奢侈的城市建筑。单单就是面前这座巨大的雷霆崖要塞,便已经是铁证了。
“如果我没有记错,在那个时代,整个奥格瑞玛、凯旋原野以及尼鲁草原,甚至包括亚瑞尔高原东部的一部分,都是格尔萨拉帝国的版图吧?那么,这里其实应该算是帝国腹地了。是这样吧?”陆希问道。
“这是当然的咯。实际上,格尔萨人的第一都城,在那个时候被我们称为狮窟甚至鬼巢的尼尔薇城,就在现在的兽人金帐附近。嗯,小主人,您看到的那座只剩下半截的大型青铜雕像,其实就是城市遗迹了。您看,离这里不是只有几天路程吗?”肥雪豹道。
言外之意,离首都只有三五天路程的地方,这都不能腹地,那哪里还能算呢?
“这可不好说,咱们家乡啊,有一个很萌的朝代,首都离边塞其实也就是几天的路程。号称是天子守国门神马的。结果三百年不到的时间,还真的好几次被人兵临城下呢……”陆希摇了摇手,在帕纳尔西斯反应过来之前,道:“当然,这不是重点。所以说啦,在自己的腹地修建这种超大型的军事要塞,如此劳民伤财到底是为哪班啊?”
“那个,呃,这个……据我这边听到的传闻啦,格尔萨人其实是一个很念旧的民族。在远古,嗯,还是神话纪元的时代,那时候,他们还只是生活在奥格瑞玛大草原上一个普通的游牧民族,被外敌攻击,差点被灭族。于是全族的老幼妇孺都逃到了雷霆崖的山岭中,借着简陋的工事,这才支撑了下去。雷霆崖这小小的工事,便相当于是他们的守护者。对于格尔萨人来说,不断地扩建雷霆崖要塞,与其说是军事行为,倒不如说一种特殊的祭祀行为吧。”
“也就是说,咱们面前这座大得夸张的要塞,见证了一个曾经称霸过大陆的战斗种族的开始、极盛到灭亡吗?嗯,还真是充满了沧桑的历史感啊!虽然这依然改变不了他们全民逗比二货的事实就是了。”
“呃,我觉得啊,我这辈子都不可能如小主人这般肆无忌惮。对一个灭亡种族的文明历史和文化习俗说三道四的,人家还没办法反驳,这是不是有点太……呃,太轻浮了。”
“正是因为灭绝了,才更要说三道四呢。否则,他们可真的要彻底消失在历史长河之中了。我这才是对文明保持起码的尊重呢。”
好吧,知道陆希是这个操性的人自然是见怪不怪了,但这里还有不少人并不是那么熟悉。于是,我们的鬼父皇帝陛下不自然地咳嗽了一下,觉得这小子的无耻程度和自己当年有的一拼,倒天生就应该是我的女婿……啊不对,这种诡计多端还没什么节操的家伙,我那单纯善良可爱的阿尔托莉娅如何会是其对手不行不行咱一定要再好好观察一下。
奥托皇帝陛下大约是不知道自己的女儿已经被某个诡计多端又什么节操的坏小子吃干抹净了,否则大概是没办法在这么淡定地继续主持军议了。
他平复了一下心情,然后才一本正经地道:“总而言之,我已经决定把雷霆崖要塞命名为公主城了。当然,这是我们干掉了阿索格,彻底把奥格瑞玛氏族联盟变成一个历史名词之后。怎么样,听起来很有魄力吧?”
“哇哦,这又哪门子的魄力啊?比阿尔托莉娅堡又高明在哪里啊?另外,为什么是公主城呢?阿尔托莉娅迟早是会变成女皇的呢。”
“叫公主城,当然是为了纪念是公主的阿尔托莉娅!因为只有这个时候,她就是我最可爱的好女儿!这样的幸福时光,难道不应以城市的名字为纪念碑,流传到后世吗?”
“……好吧,居然还有这种我都没有想到的操作。不得不说,在这方面,奥托叔叔,咱真的不得不表示降服了啊!”
“那是当然的,唯独在对阿尔托莉娅的疼爱上,我是不会输给任何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