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云书屋>军事历史>贞观俗人> 第394章 与国休戚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394章 与国休戚(1 / 2)

李世民感觉脑袋嗡嗡的响。


下面的那些大臣们在那里说什么,他已经听不见了,他还是头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他亲自提出的想法,居然遭到一致的反对。


为什么?


这可是他苦心思虑了许久,才终于拿出来的一个成熟的想法,这是为保国祚绵长,保子孙永久的万全之策啊,为什么大家要反对?


他都已经决定给实封功臣们也世封了,他们还有何理由也要反对呢?


秦琅为何反对?


他是朕的女婿,朕向来待他不薄,待秦家不薄啊,秦家有两个实封爵,这要是世封推行,秦家就能得到两个世封州。


难道秦琅觉得世封刺史不够,想要封建开国?


这是不可能的。


李世民不可能给他们封建开国,汉朝的七国之乱,还有周朝的春秋战国,西晋的八王之乱,都说明,分封要是设计的不好,后患无穷。


李世民这也是思虑许久,才想出来一个世封都督和刺史的法子。


让皇弟皇子们世封都督之职,让功臣们世封刺史,然后功臣和宗室的封州杂处,便以相互制肘。


尤其是辅以朝廷直辖的正州,实行如汉代一样的郡国并行之策,再配上边疆的胡族羁縻州,这就能形成一个多层次的分封之制,让大唐更加稳固才是。


在李世民的设想里,这个世封制,只是让宗室和功臣们享受一个世代承袭的都督和刺史之职,继而享有封州三分之一的财税收入,并且每个世封都督、刺史能有一支亲内、帐内府兵马,限制在千人以内。


相比起封建开国来,这些世封都督和刺史们的权力受到更多的限制,他们兵权有限,但是这些人是朝廷的官员,因此,若是朝中有不臣贼子篡位谋权,或是有地方叛乱时,朝廷可召这些人组织州中军民勤王讨贼。


李世民觉得,自己的设计应当很完美。


“秦琅,你说赞同分封,又说反对世封刺史,那你就好好说说你的理由,你觉得朝廷又该采用什么分封之制?”


李世民终于回过神来,他大声咳嗽几声,打断了那些还在喋喋不休的臣子们,皇帝目光直指秦琅,毫不客气的点了他名。


秦琅不太想发表评论。


可皇帝点名要他说。


说什么呢?


秦琅可是个穿越者,有一位著名的姓钱的历史学家在他那本讲历代政治得失的书里说过一句非常有名的话,那就是中国古代虽然经历了这么多朝代,可各朝的政治制度,其实不过是对上一个王朝政治失败之处的补丁而已。


一个朝代接一个朝代打补丁,于是历经多朝,补丁打了厚厚一摞,但总体来说,其实从秦朝开始,各朝的政治体制就都没啥新意了,一直在那转圈圈。


就好比秦废分封设郡县二世而亡,于是刘邦得天下后,一面沿袭的是秦朝的基本制度,一面又复古恢复了部分分封制,打了一层补丁。到了曹魏时,觉得宗室分封威胁到皇权,尤其是当年曹丕当年也还经历过兄弟的威胁的,所以对自家兄弟子侄们防范很严,他主持下又打了层补丁,削宗室之权,严防宗室。


结果就是后来司马家很轻松的篡夺了曹家政权,夺了天下。司马家上位后,觉得这应当是个教训,不得不防,于是也跟着打补丁。司马老贼便搞起了分封,让兄弟子侄们分封各地,但没给他们啥真正的权力,可相比曹家不是强了一些的。


有这些宗室们在地方上,既能防着朝廷京师容易出乱,还能留有一点余地,以镇慑异姓臣子。


只是后来司马家其它皇帝上台后,居然也在他父亲留下的分封制上打起了补丁·····


总体来说,从秦到汉,再到魏晋,再到南北朝,再到隋唐。


分封制断断续续,可总体上来说,始终是分封的权力越来越小,甚至到后来已经是封而不建,有爵位而没封地,虚封食邑多,实食封食邑少。


开国、开府、统兵、治民这些诸侯国的权力,一点点的被削掉了。


比如到了隋朝时,杨坚只有五个儿子,还全是皇后嫡出的,但杨坚分封诸子也只是封为总管。


实际上到了此时,分封其实就是变成了授官职,而不再是直接划块地给你建一个完全独立自治的诸侯国了。


甚至这授给的官职也不是不变的,杨广就曾先后任过并州总管、河北道大行台尚书令、扬州总管等职。


李世民的世封刺史想法,肯定也有根据杨坚当年的这种做法做参考的。


世封刺史,和诸侯国还是有很大区别的,最大的区别还在于刺史就算你是世封的,可你毕竟还是朝廷体系之下的一部份,要接受朝廷管辖的,是在体系之内的。


而诸侯国,其实实际上是已经独立于朝廷之外的。


李世民既想要搞分封,又担心诸侯国威胁朝廷,于是最后就整出了这么一个世封都督、刺史制度来。


从某些角度来说,这个世封刺史制,比起汉代的分封诸侯国来说,肯定是有进步的,对朝廷来说有好处的。


毕竟诸侯国那完全就是独立王国了,兵权、税赋权、民政权等等,统统都是诸候们的,汉代时,诸侯们甚至连年号都是各用各的,跟朝廷都不一样。


但问题是,现在又不是汉朝了。


请收藏:https://m.yunshu5.com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