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山水轮回转,几年过去当女儿出生后,我的想法变了,热情高涨地购置了三十年的独立人寿险,因为公司的保险只跟工作走,万一要辞职或被解雇就没有了,而且趁着年轻还可以锁定便宜的保费。我此后理解了保险是个很划算的买卖,付出数量不多的钱,可以获得还算不错的回报—如果走了,继承人可以得到财产;如果活着,不但能赚到命,还间接帮助了不幸的人,是双赢的结果。于是,那个好听的男中音一直隐隐驻在我的记忆中。
一晃已经十多年了,保险公司按月从银行账号上划钱走,这份保险就一直放在那里。这期间发生了一件悲伤的事,我的一位最好的朋友患恶性白血病,三十多岁就去了,留下妻子和两个年幼懵懂的女儿。不幸中的万幸是他有雇主提供以及私人购买的双份人寿保险,能够使得孩子的生活和教育按着他生前希望的方向发展。
因为我暂时还没返回职场,约翰的这封节日祝福又让我想起来了那则广告,“朋友,你想过没有,如果你……朋友,你想过没有,如果你……”。这简直就是一个魔咒,一下把我攻破了,甚至觉得赶在下一个年龄段来临之前,再加一份保险也好。
我联系上了约翰,却压根儿没想到会遇到麻烦。因为我个人没有固定收入,约翰认为保险公司很难批准。我听来荒唐,因为按这个逻辑,一个人挣一份月薪两千的工资,而且可能下个月就失业,也会符合购买标准;我虽然居家但有积蓄,明年还有可能每月挣一万,凭什么不卖我?要不我一次交齐,怎么就不如最低薪金的一个工资条呢?
约翰心平气和地向我解释,保险公司不是这么想的,他们试图堵住一切骗保诈保的行为。按照正常人的标准,我现有的那份保险已经足够保障未成年人了,没有确凿的理由多加一份。他一口一个“亲爱的”叫着:“我当然希望能卖给你,这样我也能赚到提成,我有很多账单要付。但是你听我说,我们生活在现实中,现实并不完美,一个人有那么多保险不一定是好事,有时候往往会招来杀身之祸。”
这老头越说越离谱了,杀身之祸?谁杀我?我觉得有点可笑。隔着电波,约翰看透了我的心思,慢慢继续着:“我不是说你的受益人会害你,但我在这行干了四十年,见到的太多了,有弄死父母的,有杀死配偶的,有亲朋之间互相厮杀的,有自杀而从保险公司不当得益的……说到底就是为了一个钱字,钱能把人变成恶魔。”
保险没加成,反而被谆谆教导了一番。不过他说的也有一定道理,让我想起看过的一个系列刑侦纪录片《法庭文件》,其中就有一个常春藤名校的男生,为了满足自己虚荣奢华的生活方式,偷偷潜回家中拔掉安全监控,将父母锤杀在床,以期得到遗产和保金。本来他做得天衣无缝,貌似入室抢劫,可惜高速公路交费时收据上的指纹暴露了他。最令人心酸的场景是,奇迹般生还但被严重伤残以至彻底毁容的母亲,在法庭上面对杀死丈夫的凶手,依然坚称儿子无罪。
其实我这种情况也不是拿不到,只是保费高昂而已,约翰建议我一定要买的话,选择一份意外险更有意义,因为我被事故所累的可能性远远大于因健康原因而出事。我请他容我再想一想,是该悄悄地买,不让人知道,还是索性不买呢。
最后说一句,我不是卖保险的,家里没有一个人是,也不认识任何做保险中介的朋友,所以绝对不存在做广告之嫌。
最后再说一句,不能不说芝加哥公共台的那则广告非常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