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改革!”华飞一语惊人,“我需要南京中央政府尽快出台相关法案,实行土地改革措施。在平均地权的基础上,修改完善相关措施,把土地收归国有,解放巨大的生产力!”
土地改革,可以说自华飞在自家的土地上减租开始,他就无数次地思考过。历史上的改朝换代,无不是土地所有权的一次大变革。对于中国这个传统的巨大农业国家来说,某种意义上,革命事业的成功与否,就要看能否解决土地改革的问题。
如果不能让占据大对数群体的农民,感受到革命所带来的实惠,那么革命成功与否,跟他们又有什么干系呢?土地改革,能让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调动出来,解放巨大的生产力。更能让拥有丰厚资金的土豪,不再把目光局限在土地上,逼着他们把闲余的资本投入工业生产,从而加速整个社会的工业变革!
宋教仁想过华飞会提出各种条件,但做梦也没有想到,他竟然提出如此对他似乎毫无直接利益的要求。当初孙文在创立同盟会时,就提出民族,民权,民生的三民主义政治纲领。其中民生主义的重要部分,就是平均地权。主张核定全国地价,现有地价归原主所有,革命后社会进步所带来的土地增值,则归国家所有。
但此条土改措施明显不具备可操作性,且民国初建,也根本没有精力关注这个事情。不过身为同盟会元勋,宋教仁等一干革命党人还是身怀国家民族,一心变革图强的志士。华飞的条件,其实更多的还是中央政府的责任,也是他法制局局长的责任。
宋教仁不仅口头上,心中也无比诚恳地请教道,“华军长,你既然提出此事,必定对于土地改革,有着自己的见解。不知可否畅所欲言,让宋某一听为快?”
华飞求之不得,当下滔滔道来,“个人认为,可采用赎买的方式,收购地主们手上的土地。所需巨额资金,无需用现银支付。可尝试使用土地债券,此债券既可由国家分期偿还,也可用此债券,抵消各种工商赋税。”
“对于不愿赎买的地主,也不需强行购买。宋先生可尽快出台土地遗产继承法,制定高额的土地继承税。如果土地遗产继承会承担巨大的代价,相比之下,得不偿失,会让更多的地主倾向于第一种选择!”
“收购回的土地,可按人口按户分配。各家农户拥有土地的自由使用权,但没有所有权和买卖权!对于集中平原化的土地,可由政府成立农场公司,集中机械化耕作,提高粮食的产量!”
“……”
华飞把他对于土地改革的见解,细细向宋教仁陈述道来。主要观点就是采用柔和的方式,一定的时间内,完成大多数土地的国有化。相较于历史上激烈的土地变革,在华飞看来,虽然当时付出的社会成本会较低,但从历史成本来看,孰轻孰重,还真是不好定论。
土地改革对于华飞有着显而易见的好处,首先享受土改所带来利益的农户,必然会对华飞报以巨大的支持。这样,对于华飞推行他的民团计划有着极大的便利。消除地主的田租分成,还会迅速增加华飞的田赋赋税,提高财政收入。另一方面,地主们脱离土地的依仗,必然会逼着他们投资工商业,转而变为新兴的资产阶级,将迅速地扩大工商业规模,加快整个社会的工业化进程。解放生产力的农民,将可能会增加收入,产生积蓄,从而产生一定的购买力。而购买力,更是一个商品市场繁荣与否的关键点!
好处是巨大的,危险也是相伴相生的。无需置疑,即使是如此温和的土改措施,也必然会引起许多顽固地主们激烈的反抗。这也是华飞筹谋已久,但一直没有在庐州府,甚至在合肥推行改革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