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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大周朝政时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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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周一统天下之后,太祖总结了群雄割据以来各国的官僚制度,建立起了一套适应统一国家需要的中央政府机构,这就是三公九卿制度。大周中枢权力由三公行使:丞相、大司马、御史大夫。


三公之的丞相居百官之首,掌佐天子,助理万机。丞相一方面总领百官朝议和奏事,手握封驳皇帝诏令和谏诤之权。另一方面凡有重要的政事,如立储,赏功,罚罪等事,皆由皇帝委托丞相主持,召集百官集议,集议的结果由丞相领衔上奏于天子,再由皇帝和丞相共同决策定议。此时的丞相可以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相权的过大,为接接下来的武帝削弱相权,重用“尚书”留下伏笔。大司马,为武将最高职,执掌军事;御史大夫相当于副丞相,负责转呈公卿奏事,监察、举劾官吏等事务。是三公中地位最低的。


三公之下设九卿,九卿是指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九个机构。九卿的职权分别为:


太常:掌皇室宗庙礼仪:光禄勋:职掌宫殿门户宿卫,兼侍从皇帝左右,宫中宿卫、侍从、传达诸官如大夫、郎官、谒者等皆属之;卫尉:帝的禁卫司令,掌皇帝所居未央宫禁卫,主管宫门屯驻卫士,专司昼夜巡警和检查出入者之门籍;太仆:掌奥马及全国军政马匹供应;廷尉:廷尉主管刑法和监狱以及审判案件;大鸿胪:掌少数民族君长、诸侯王、列侯的迎送、接待、安排朝会、封授、袭爵及夺爵削土之典礼;宗正:掌皇室宗亲事务;大司农:掌全国粮草、赋税;少府:掌天下山海地泽之税,以供皇室之用,职掌帝室财政。


三公是大周朝政务官,九卿则为事务官、行政官。三公商议朝中政令,九卿则负责贯彻实施。从九卿的具体职能来看,九卿多负责皇室私家事务,并非完全的国家公务机构,这充分体现大周的家族性。三公九卿各有自己的府寺,以处理本职事务。处理过的政务汇报给丞相,丞相请皇帝裁决。


大周中期开始,相权逐渐膨胀,皇帝不得不开始对其加以限制和削弱。直到武帝时期,武帝通过由心腹近臣组成“中朝”来分割相权。将大周的权力中心从外朝转移到内朝,逐渐架空了相权,导致曾经起着“助理万机”作用的丞相,此时几乎成为了陪衬。不仅如此,汉武帝时期开始重视任用原本作为皇帝私人秘书的“尚书”,处理重要政务,尚书曹随之崛起。


到了大周中后期,丞相的职位已被“三公”取代。丞相改为大司徒,大司徒加上大司马和史大夫合称“三公”,这就是“三公并相”制度。


然而,在大周后期,情况又发生了变化,崛起于武帝时期的尚书曹,至此时已具有重要地位和权力。它成功夺取了三公的权利成为实际的宰相部门,三公几乎成为虚设。虽置三公,事归“中朝”,朝廷机构中设尚书台,总揽行政权柄,丞相(大司徒)一职变成徒有其所的空街。然而尚书权重职卑,更方便皇帝将权力更高度集中在自己手中欧,这些改动为大周的发展埋下隐患——为大周末期外戚、宦官扩展势力,干预朝政提供了条件。


大周末期,宦官专权外戚干政。宦官专权初始于灵帝时期。灵帝十岁即位,因为灵帝登基时年纪过小,他自己无法处理国家大事,所以国政往往掌握在太后手中,而太后当权又往往依赖于外戚,从而造成外戚专权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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