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我最后悔的是什么吗?”
少女清脆的声音在耳边回荡,她握着手里的书卷,开玩笑似的在越洲头上轻轻敲了一下:
“我最后悔的,就是不该总想着让你开口说话。”
“这一个字你又写错了,重写。”
别扭地拿着手里的紫毫——不对,与其说是拿,用抓来说更合适,少年挠了挠自己刚刚被敲过的后脑勺,一笔一划地,认真写下自己的名字——
越洲。
嗯,总算把“越”这个复杂的字给学会了。从某只狼崽子被她捡回来已经过去了接近一个寒暑,曾经比起像人更像兽的少年,也和以前有了许多不同。
除了依旧不肯说话,他的身上再也看不出一丝一毫常年跟狼群生活在一起的痕迹。
瘦出肋骨的身躯渐渐地有了分量,苍白的面色在阳光的照耀下染上了几抹蜜,衣衫整整齐齐,头发服服帖帖,那双异色的瞳孔仿佛两颗宝石,哪怕是再厌惧他的人,也不得不承认,他的眼睛生得很好看。
与此同时,他也展露出了过人的聪慧。
孟然教他学写字还不过半年,他认得的文字已经比雨燕还多了。不过约莫是因为常年拿手当爪子用,写出来的字歪歪扭扭,比狗刨好不到哪里去。
想到此处,孟然便有些无奈。
起初她是想教越洲念书的,继而便能顺理成章让他开口说话。只是这小子倔得很,她又不忍心逼他,只得放弃。
好在哪怕依旧沉默,他的存在也逐渐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
跟着孟然陪嫁来北陆的侍女卫兵自不必说,原本就不信长生天那一套。哪怕是对萨满奉若神明的蛮族侍女,譬如阿园她们,在发现越洲不过是个普通少年,而且还尤为聪慧沉静后,渐渐地也不再疏远他。
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只除了一点,那就是大君贺兰元脩越来越暴虐的脾气。
越洲被几个侍卫招呼着一道骑马去了,孟然命侍婢拾好桌上的纸笔,正打算也出去散散步,就听到不远处传来一阵扰攘。
“又怎么了?”她拧了拧眉,直觉不是好事。
片刻后,阿园进来回报:“大君正在教人抓了几个奴隶绑在柱子上……练射箭。”
果然又是那个该杀千刀的色情狂。人命在贺兰元脩眼里,恐怕不比一匹马要珍贵,偏偏他不仅嗜杀,还尤以折磨羞辱人为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