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啥呢?”刘大方听见自己问,同时把右手搭到了王朝霞的肩膀上。他以为女孩的肩是软的,热的,然而,一触到王朝霞,他感到的是她很冷,很硬。这是他人生的一个里程碑:他第一次接触到了女人的r体。
王朝霞像死了一样,一动也不动。“跟英英勾的那种一样。”她说,声音是颤抖的。刘大方这时已经快昏过去了,他想就此打住,赶快逃跑。但他就是不能把手从她肩上拿下来。他知道,这是自己唯一的机会了,此时不说,他这一生再也没有勇气跟她开口。“朝霞,”他的声音抖得更厉害,“我想跟你说句话,行不?”王朝霞看也不看他,身子一动不敢动,好像只要她稍一动,就会产生惊人的爆炸。“你的手,”她终于说了出来,声音比蚊子哼大不了多少,“一会儿给我哥看见……”她说不下去了,脸到这时才开始发红,显然,到了这会儿,她刚从惊讶中恢复过来。刘大方把手拿下,却朝她身边挪了挪,几乎与她的身子挨上了。王朝霞的脸更红,但她却没有躲开。她的手仍在不停地勾着东西,然而,它们抖得那么厉害,十次有九次,什么也没有勾出来。“我喜欢你,朝霞,”刘大方这样说,已经因羞耻而要去死了。可是听见自己仍在说,“我真地喜欢你,朝霞。你要跟你交朋友,你,你愿意不?”他浑身冒出了一层汗来。王朝霞一声也不出。
刘大方无法解释,自己接下来何以有那样的举动。他一把抱住了王朝霞,那么突然,又那么紧,两个人变成了脸对脸。刘大方能闻到她的呼吸。女孩子的味道,他第一次以这样的方式尝到了。钩针掉了,织品也掉到了地上。王朝霞此时脸红得要出血。她的眼睛躲开刘大方的注视,却哪里躲得开?她不挣扎,也不顺从,只把两眼紧紧地闭上,晶莹的泪珠从眼角渗出。刘大方再问一遍的时候,她终于以看木清的小动作,微微点了点头。刘大方狂喜,不相信这是真的:她同意跟我好了!“你答应了?”刘大方大叫一声,刚要把王朝霞抱得更紧,忽听门哐地一声响,随即有一个人跳了进来。不是别人,正是王朝和。
“她答应了,我可没答应。”王朝和面色铁青,朝刘大方大吼,同时把手里的一个东西扬了扬,带着胜利的狞笑说,“你们的罪证,现在都在这里录下了,一会儿爸回来,就有你们的好看,j夫y妇;一个也跑不掉!”他手里扬着的是县委宣传部的那台微型录音机,用这种手法窃听,只在电影上看见,把它用到木兰镇的,王朝和是第一人。以后他注定还要多次使用此招,进行权术斗争。“你这个不要脸的,”他对妹妹骂道,“大白天让人搂着,待会你自己跟爸说,是我埋汰你,还是你自个不要脸?”
王朝霞这才意识到自己还在刘大方怀里,她哇地一声哭,跳起来,捂着脸跑到外屋去了。刘大方慢慢地站起,脸色泛白。他镇定地对王朝和说:“你甭吓唬人。”王朝和怪叫一志:“哈,我吓唬人?好,我看你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好,今天我就向你证明,看看马王爷是不是三只眼。”王朝和平日那卑下的表情一扫而光,小人得志的每一个模样,都活灵活现在他的脸上。他把录音机打开。这了一会,里面果然传出声音,很是模糊,然而完全可以听得出是什么样的对话。刘大方的脸更显得如白纸一样。沉思良久,他说:“你把我骗来,就为了录这个音,对吧?”“没错,”王朝和说,“就是要把你搞垮,看谁以后还把你当人看。”“就为这个?”“一点不错!”“那好,”刘大方说,“现在我只求你一件事,把录音擦掉。”王朝和的脸都要歪了,喷气流火一般,嘶声叫道:“没门!告诉你,以前我怕你,现在可不了,”他一提录音机,“这是什么?”他岔了气地叫喊道,“靠了它,我叫你永世不得翻身,见不得人尸刘大方脸色平静了许多,慢条斯理 地说:“不惜把你自己的妹妹也糟蹋了?”王朝和更高声地说:“我他妈的谁也不认!”
刘大方这时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不能连累王朝霞,不能让她的纯洁再次遭到污染。就在王朝和一疏神的时候,他一把从他手里抢过录音机。他知道这是一种贵重的机器,不能碰坏了。他唯一要做的,就是要把这机子里的磁带取出来。刘大方曾跟他们玩这东西,知道磁带的事。他蹲下来,把机子放到地上。王朝和扑过来抢夺,刘大方一拳将他打开,使他只敢骂,一时再不敢上前。刘大方又手忙脚乱地找机钮,要把盖子打开。他听到脚步声,知道王朝和又扑过来了,忙站起来,准备再给他一拳头。事实上,他根本没有看清楚,就被王朝和在他肚子上捅了一刀。
第三章
第三章
莫疯子是个人,更是木兰镇的一景。在这个小县城里,他甚至比县长还出名。小孩们从吃奶时就一被当妈的吓唬:“再哭?再哭把你丢给莫疯子!”每每这个莫疯子从当街走过,男女老少的总有不少人围观,小孩子们更是一有机会就远远地跟着他,他一回头就吓得他们吱哇乱叫,没命地跑。莫疯子光着大脑袋,赤l着膀子,两只从不着鞋的大脚一路踢着尘土,令人望而生畏。他肩上总是挂着一串串的铁链子,用牛骨打磨成的扁匙子,走起路来浑身乱响,像极了《水浒》里的鲁智深。
说起这个莫疯子,令人难以相信的是,他曾是五十年代本地最有名的才子之一,当时在镇一中念书,数理化都是全县第一。可是不知为什么,有一天他突然疯了,吃屎喝n,满世界地疯跑。有人说他是因为没考上清华大学而一跤昏倒,从此再也没清醒过来。也有人说是他恋爱着的女朋友比他早一年考上大学,给他写信来要中断关系,他自杀未成,从此成了废人。不管哪种说法,都点明他的疯跟考大学有关系。二十多年来,他不管走到哪条街上,手里总捏着一截粉笔,一有机会就在墙上显示他的一手漂亮书法,而且,写的永远是同一句话:“公安局抓小偷!!!”
他没有家,没有亲人,即使有过也早就唾弃了他。他走到哪里就睡到哪里,关帝庙,采矿厂,坟地,谁也不知道他的行止,再说,谁又想知道?他谋生的手段很奇特,用捡来的粗铁丝制成铁链子,用屠宰场弄来的牛骨头打出光滑漂亮的匙子,走到居民区,总有人用大饼子、粘豆包跟他交换,人们都愿意用他打的铁链做扁担挂,女人家更爱用他的匙子,包起饺子来说不出的痛快。此外,莫疯子还有一个极特殊的收入来源,那就是每逢公安局枪毙犯人的时候,总要他去收尸,这样,他不光能挣到一顿可口的饭食,还能从死人身上扒下一身好衣服。莫疯子对人们来说,之所以意味着恐怖和不吉,原因就在于他的这个“第二职业”。
这天是莫疯子的一个倒霉日子。上午他到锯杀厂找铁丝时,挨了厂长和手下十几个工人的追打。下午路过北大泡子的时候,又被一只马蛇子给咬了一口。马蛇子是二种此地最常见的爬虫,稍有些毒,可以前莫疯子甚至让最毒的“野j脖子”给咬过都没鸟事,今儿个小小的马蛇子在脚后跟上叮了一口,莫疯子就感到头疼,发晕,浑身不舒服。他倒在城东的柳树林里,昏昏沉沉睡了两天,才一点一点地又活过来。他的眼睛还睁不开,耳朵里却听到了一个动静。事实上,他想不听也不行,因为那动静就发生在他身边,离他躺着的地方只隔着一棵大柳树。一种非同一般的声音,使莫疯子彻底醒了过来,这时,他闻到了一股血腥的味道。这是枪毙、扒死尸时才能闻到的血腥味,它使莫疯子顿时来了精神。从大树后探出头,他看到了杀人的一幕:一个人朝另一个人刺了一刀,将他杀死,顺手埋进了土坑里。动作是如此之快,下手又是如此之狠,以莫疯子的混乱的头脑、模糊的智力,都能感到深深的恐怖。他本来见到杀人要痛快地大叫的,但他一声没出。看着那人把尸体埋好,又踩了好几脚,最后终于一溜烟地跑掉了,他才把憋在嗓子眼里的那一声怪叫喊出来。刚才那一幕给他留下的最清晰的印象,就是那个被杀的人穿的是的确良衬衫,趟绒裤子。
莫疯子打起精神,跳过去,抡起大手飞快地扒起那个土包来,嘴里发出高兴的呜呜低鸣,好像捡到r吃的动物发出的欢声。很快他就把刚埋下的那个人给挖出来了。他刚要动手扒死尸的衣服,忽然吓得叫了起来。那死尸喘出一口气,同时,睁开了眼睛。莫疯子天不怕地不怕,炸尸还魂的事他却是不能不怕的。可是,等一等,这个人怎么看上去这么面熟?莫疯子忽然大叫起来:“哇,秀才相公!原来他认识这个人,可以这么说,这是木兰镇他唯一能认得出、记得住的一个人。
好几年以前,有一次莫疯子被一群小孩逗急了,满大街跑着抓,终于给他抓到一个。要是一般的小孩,这时早吓得哭死了,可这个小孩让莫疯子感到惊奇。莫疯子把他举到半空中,抡起大拳头就要打下,然而,小孩却毫不惊慌,相反,他用最平静的眼睛看着莫疯子,说:“你先别动手,我出个谜你猜猜。”说得莫疯子果然把拳头放了下来,感到稀奇得很,咆哮道,“你说,你说,快给我说。”小孩不慌不忙地说道:“木在口中栽,非杏亦非呆,困字更不是,闷死老秀才。”莫疯子愣愣地想着这个谜,什么时候手里的小孩溜掉都不知道。
这个小孩就是刘大方,当时他才十二岁。莫疯子不知他的名字,却记住了他的模样,以后只要在大街上碰到刘大方,他就死也要把他捉住,硬着他听自己说出一个谜底,不对,就再说一个。此后的五六年时间里,可把这个莫疯子给弄惨了,他忘了自己以及这个世界上的一切,每时每刻都沉浸在那个谜语之中。在他的幻觉里,自己是天下第一大才子,可是却解不开这个谜语,于是,他疯得更厉害了。见了刘大方,他就掏出自已所能有的一切,要跟他交换那个谜底,但刘大方就是不告诉他,害得莫疯子整天追在他的p股后,一口一个“秀才相公”地叫,从此就服了这个小娃娃。看到刘大方以他小小的手法,居然制服了本镇第一怪物,一个长者就发出慨叹:“这孩子,以后长大要出息就是一条龙,要败祸就是希特勒!”
现在,莫疯子见刘大方伏在自己怀里,奄奄一息,顿时好不得意。他大叫,大笑,好像骤然得了世界上一个无价之宝。刘大方只有出的气,难以再进气了,好不容易才把一句话说清楚:“送我去医院。”莫疯子却跳着脚,抱着刘大方绕着林子疯跑,狂跳,一迭块地央求刘大方:“快把谜底告诉我,快,你要死了,可别把谜底带走。”刘大方气得差点背过气去,根本没有争吵的力气。“送我医院,我再告你。”“不,”莫疯子大脑袋摇得电风轮一般,“你先告我,我再送你。”“是束字。”“数?”莫疯子当即把刘大方放在地上,用手指在地上划了起来,“不对,怎么会是数?你骗人。”“结束的束。”刘大方说完这句,就昏过去了。莫疯子在地上划了半天,突然大叫起来:“哈,没错,是这个束,我猜到啦!好,好哇,真是妙,肥皂泡,木在口中栽,是束,没错,就是束,唉呀,太好了,现在要干啥?对,送你去医院。”
王朝和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回家来,满身是土,脸上的汗水和着尘灰,更把他的狼狈显得非同一般。父母显然早已从妹妹口中得知了一切经过,这时正焦急地等着,脸上的忧愁几乎流了下来。见到王朝和,妈妈一下子扑过来,紧紧地搂住他,呜呜地哭了起来,好像王朝和马上就要给拉出去枪毙了。王栋的表情是更加严峻,紧紧地咬着牙关,瘦脖子上的尖尖的喉结在抖动。他知道,儿子这回是没救了,这个家可能也毁掉了,更不用提自己的事业、未竟的野心……现在,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冷静下来,把整个事情理清楚,从而为儿子的后事作好准备。于是,他让跪在地上的儿子起来,坐下,又让王朝霞给哥哥倒杯水来,让他先把气喘匀,然后,把事情从头到尾再讲一遍。听到王朝和一说刘大方的尸首不见了,王栋腾地站了起来。“什么?你再说一遍,他的尸身没、没有了?”过度的惊讶,使王栋这个有名的冷面人顿时满脸胀红,脑门唰地出了一层汗。听王朝和又肯定地描述完,王栋变得无比激动,他一把抓起王朝和,又叫朝和妈:“你把门锁上,灯关上,朝霞你两个现在都别出声,把窗帘都放下来。”然后,他抄起一只手电筒,说:“快,带我再去柳树林去瞧瞧。”扯着王朝和就出了门。在那个空土坑前,王栋用手电照了又照,趴在地上,像看显微镜那样仔细地、慢慢地、一寸一寸地观察,好半天,他才长长地出了一口气,站了起来,对王朝和说:“是有人把他挖走了。你看这儿,”他指点着儿子,“这里是一个脚印,这又是一个,还有这儿。”事实上,他们很快发现,在这土坑周围,布满了那种大大的、神奇的脚印。“你看出来没有,这人是光着脚丫子的,这脚少说也有四十五号。你想想看,咱们镇上,谁光着脚丫子,而且有这么一双大脚?”王朝和呆呆地望着父亲,见父亲也同样呆呆地望着他,忽然,父子俩异口同声地叫了起来:“莫疯子!”
当天夜里,王家父子就开始了寻找莫疯子的计划,第二天,第三天,毫不间歇地、同时又是悄悄地进行。在家里,王朝霞也不能闲着,她必须以一副“我什么也不知道”的面孔去刘家,找刘英玩,实际上是探听刘家的动静。奇怪的是,刘家什么动静也没有。这是非同寻常的。他们应该报案,到处寻找失踪的刘大方,最起码,应该向王朝霞打听一下有没有看到他。然而刘家什么也不说,一点表示也没有,好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一样。王朝霞甚至看不出刘家的人有什么神色不对头的地方。这一下,王栋可有些慌张起来。他先前推断,莫疯子可能无意中挖出尸体,随便给扔到什么地方去了。只要找到莫疯子,把尸体一劳记逸地处理掉,也许事情就好办些了。现在,刘家的表现只能说明一点:他们知道刘大方的尸体在哪里,但他们不说。这是为什么?
王栋忽然有了一个可怕的想法:刘大方还活着。他一把揪住王朝和,着他把当时的情形再说一遍,尤其要他详细说明他捅了刘大方几刀,在什么部位,以及刀进的深浅。王朝和说一刀扎在他的肚子上,另一刀刺进了他的胸口。“什么地方,”王栋问,“左胸还是右胸”王朝和想了半天,支支吾吾,说他也不能肯定了,好像是左胸,又好像是右边。所得王栋狠狠地抽了他七八个耳光,恨不能就手宰掉他。他不是心疼儿子,这时他的真实想法是,宁可儿子从来没有生下来,也不能让他受刑,这样他王栋没法走在县委的方砖院里,把腰干挺得比人民英雄纪念碑还直。他的脸面胜过这个世界的一切。如果刘大方没死,那就意味着世界末日:王朝和去坐牢,他则永远抬不起头来。
就在王栋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王朝和这天气喘吁吁地跑进家门,一跨进门里就叫:“爸,爸,莫疯子来了,就在大门口,在吆喝换饺匙子呢!”王栋忙叫他:“快,把他弄进屋里来,就说咱家把他的匙子全包了,让他给背进来,快,你个混混!”王栋怒火朝天地骂起来了。同时他心里在愤愤地想:“我就不信老天爷不长眼,非要坏我王栋的大事。”不一会,先听到一阵铁链子响,然后就见王朝和引着莫疯子进来了。王栋强忍着那股臭气,迎上前,假装看货,跟莫疯子说话,一边让王朝和去给他拿好吃的来。莫疯子一见粘豆包,立刻就跟猛虎下山一样扑了上去,差点没把桌子碰翻。王栋拐弯抹角地提到柳树林,套问刘大方的下落,可莫疯子就跟什么也没听见一样,只是闷头吃,并不答话。王朝和突然问:“秀才相公哪里去了?”他知道莫疯子跟刘大方的有趣关系。果然,莫疯子一闻此言,马上抬头,露出一脸得色,直着嗓门说:“秀才相公?送到小红门了。”
小红门是县医院所在地,王栋一听,忙把王朝霞叫边来,说:“小霞,看来刘大方没死。”发觉女儿眼中的表情,王栋说:“我知道你对他有好感,这事以后再说,现在你替爸去一趟县医院,看看他的伤到底怎样。这个时候,唯有你出面最好。你明白吗?”王朝霞说:“明白。”其实,她一点也不明白。王朝霞这两天瘦了,黑了,两只眼睛里充满了惊慌与不解。刘大方突然向她表示感情,又突然被王朝和刺杀,现在又突然说他还活着,这一连串的变故使王朝霞的精神几乎要分裂。她开始显出反应,那是轻微的脸部表情的变化,动作缓慢,显出从未有过的深思熟虑的样子。
她就是带着这种表情走进县医院,按照事先打听好的路子,由一个熟人领着,找到了刘大方的病房。病房很大,有八张病床,一进门就能闻到一股热哄哄的臭味,那是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