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话匣子,不过回头想想,大概是因为苟晟已经知道他所有的秘密,再多一个也没什么关系。
他似笑非笑地看了苟晟一眼:“不过你也算神通广大,竟然连这些陈年旧事都知道。耿芳说你是我的老粉,我当时还不信,现在看来,不得不相信了。不过……我从屠狗贩子手里救它那事儿,好像没和人说过,你是怎么知道的?”
苟晟苦笑了一下:“主人,我说的都是真的。”
“算了,不逼你了,”叶飞澜揉了揉太阳穴,“去机场吧。再迟要赶不上飞机了。”
“……好的,主人。”
颁奖礼结束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多,等坐了三个小时的飞机,再次开车回到酒店的时候,已经接近凌晨两点。
叶飞澜笔直地坐在副驾上,仿佛在闭目养神,但苟晟叫了他好几声,他都没醒,竟然保持着正襟危坐的坐姿,就这么睡着了。
他是真的太累了。
凌晨四点多就起床赶到片场,拍了一上午的戏,连饭都没顾上吃,就赶飞机去广城参加颁奖礼,之后又赶飞机回来……就连他这个神狗都觉得不轻松,更何况肉体凡胎的渣主人了。
苟晟想了想,没惊动他,轻手轻脚地替他解开安全带,一手穿过他的腋下,一手捞过他的膝弯,将他抱了起来。
竟然那么轻。
虽然以他的神力,扛起个把汽车不是问题,低于一吨重的物体都会觉得轻,但渣主人未也太轻了一点儿。一米七九的身高,在娱乐圈虽然不算高,但是搁在普通人身上绝不算矮,骨架虽然不大,但是有肌肉,按理说真的不该这么轻。不过也难怪,这一天叶飞澜都没怎么好好吃饭,午餐就凑合了那一个汉堡,晚餐更是因为累得没胃口,就在飞机上将就吃了一点飞机餐,原本打算回来之后再吃一点的,但是就这么睡着了……
一天两天这样当然没关系,但是一个月两个月呢?一年两年呢?
再这么下去,叶飞澜还没等彻底爆红,身体就要先垮了。
上一世下凡做狗的时候,有很多事情他都不懂,但这一世,他越了解叶飞澜,就越心疼。心疼他从小得不到爱,心疼他在这条路上付出的辛苦,心疼他被公司和家庭双重压榨,心疼他的要强,心疼他从那个骄傲的少年,一点点被迫学会妥协,更心疼他……明明是这么美好的一个人,却没有一个人心疼。
“渣主人,”苟晟从他衣袋里掏出房卡,刷开酒店的房门,将他轻手轻脚地放在床上,脱掉鞋子,盖好被子,“没人心疼你,没关系,有狗呢。”
说完,他去卫生间拧了一条热毛巾,用耿芳刚刚教给他的方法替叶飞澜卸了妆,又轻手轻脚地替他擦了手脸。
这些事情,他还是第一次做,虽然做得有些笨手笨脚,但却很认真很认真,认真到有些虔诚。
狗唯一比人强的地方,就是它们忠诚。
对于苟晟来说,叶飞澜就是他的神,他的信仰。
原本,他只是因为被噩梦折磨,想下凡随便报个恩而已,但是随着上一世的记忆一点点复苏,他对叶飞澜的感情也一点点变化。虽然做人很麻烦,要考虑那些弯弯绕绕,要学习怎么用那些咳血成果,但是,他愿意为了叶飞澜,去学着适应这个对他来讲太过麻烦的尘世,还有……去学着赚钱。
是的,赚钱。以前他不懂凡人为什么为了几张纸争得头破血流,现在他懂了。
他的叶飞澜,原本是那么那么骄傲的一个人,被逼到现在这个地步,妥协了又妥协,不就是因为缺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