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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4(2 / 2)

在天庭的时候,他视钱财如粪土,没少干拿金银珠宝换烧鸡、换烤肉,换美酒佳肴这种事儿,因此每个月发饷那几天,天庭的大小神仙都争先恐后地请他过去吃饭,饷银加二郎神赏赐的金银珠宝,左手进右手出,不要太痛快。


但是现在……看着空空如也的乾坤袋,苟晟真的后悔了。


他早就听月老说过,在凡间,没血历没文屏,想赚钱也可没那么容易,眼下这世道,做金融和房地产最赚钱,但是单单搞清楚这两个名词的意思,就花了两个小时的时间,靠这个赚钱?狗都不信。


苟晟考虑了半个晚上,觉得还是做回自己的老本行最靠谱。正好也可以顺便保护叶飞澜,得他再受到伤害。


但是……眼下最大的问题是,他没有本金。


苟晟从乾坤袋里摸出一枚纽扣大的小玩意儿,迎风一抖,变成了一柄通体闪着银光、威风凛凛的武器方天戟。


这是几千年前,他跟随二郎神首战告捷之后,杨戬赏给他的礼物。除了下凡历劫,他几千年都不曾离身了。


但是他需要钱。


苟晟恋恋不舍地抚摸着他熟悉的戟身和锋刃。在漫长的几千年里,这把武器曾经陪伴着他经历过上百场大大小小的战役,见证过他全部的伤痕和荣光。但是……他放下方天戟,把手伸进衣袋里。


那里面放着叶飞澜提前预支给他的“封口”,他的手指留恋地摸着那一小叠人民币,感觉那上面还残留着他亲爱的渣主人指尖的温度。


温暖中带着一点点的凉。


苟晟重新把方天戟放进乾坤袋,推开门。他记得白天开车经过了一家24小时典当行,如果老板识货的话,这把有上千年历史的方天戟,应该能当不少钱。


第17章误会大了


昨天又是拍戏,又是赶飞机出席活动,几乎是连轴转,实在是太累了,叶飞澜的生物钟罕见地失了效,闹钟不知道为什么也没响,以至于他一觉醒来,天都亮了。


他摸到手机看了一眼时间六点三十五分。


今天的第一场戏安排在上午八点,还不算迟……但这还是他人生中第一次在拍戏的时候睡到天色大亮,而没有提前去片场找感觉。


但因为睡饱了觉,整个人都神清气爽。就连折磨他很久的神经性头痛仿佛也消失了,整个人似乎都年轻了几岁。


叶飞澜伸了个懒腰,爬起来洗漱,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人生有时候是特别公平的,在某一方面格外亏欠,就会在另外一方面格外优待。他在一个糟心到爆的家庭里长大,中途又被迫辍学,命运堵死了读书、求学、工作那条大部分人都在走的路,却替他打开了另一条路。


在他母亲很年轻、很年轻的时候,也是有过一段很美好的、很浪漫的爱情的。来自外地大城市,温文儒雅的支教老师,爱上了深山里漫山遍野的杜鹃花一样美丽的姑娘。即便那姑娘没读过几天书,不懂什么大道理,但她美丽、天然、质朴、生机勃勃,就好像早晨□□点钟的太阳。


后来,他们恋爱了、结婚了。


再后来生下了作为他们爱情结晶的他。五年后,在那个年轻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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